第 26 章(1 / 5)

狄思强被民警抓进去时,最初的罪名并不是走私,而是制假售假。

而且他是被人家捎带手搂进去的。

这件事的起因说起来并不复杂。

上个月,有位退休大妈在地坛公园遛弯儿的时候,被流动小贩兜售了一副老花镜。

这老花镜的款式比较时髦,镜片是那种带颜色的。

大妈瞧着稀罕,一问价格跟国营商店的差不多,也就掏钱买了。

另外还在小贩的建议下,帮自己闺女买了一副据说是进口货的太阳镜。

她当场试戴老花镜时,没什么问题,可是回家以后,却越戴越觉得不对劲。

读书看报的时间久了,就会有晕眩感。

老太太眼神不好,但心挺细,拿起眼镜仔细检查,竟然发现那镜片不但薄厚不均,在太阳光的照射下,还能看见好几个小气泡。

这可是妥妥的劣质眼镜!

大妈退了休,闲得发慌,反正也没什么正经事,就带着那两副眼镜,跑去地坛公园派出所报案了。

派出所的同志最开始并不怎么上心,这种制假售假一般都要先由工商部门处理。

但是架不住这老同志天天来派出所询问案情进展,每次来还要给他们提供最新线索。

比如,她卧底去找那两个小贩聊天,发现他们是外地务工人员,在建国门立交桥下的劳务市场被一个大老板雇佣,帮他代卖这种劣质眼镜。

又比如,她按照小贩说的地址,摸去了那大老板的老巢,经她跟附近住户聊天发现,这人根本不是什么大老板,就是一个无业游民!

人家老同志已经把线索递到跟前了,民警同志就顺藤摸瓜,找到了那个无业人员的住处。

在他家的院子里,起获了大批劣质眼镜。

据这人交代,他的眼镜都是从劲松的一个村子里进货的,那地方是城乡结合部,租金便宜。

除了有占据半个村子的眼镜片加工作坊,还有能一次性批发上万只眼镜架的“架子商”。

民警同志按照那无业人员提供的线索,又找到了给他供货的“架子商”林双顺。

不但将仓库里的劣质眼镜收缴了,还把老板和他仓库里的人员都带了回来。

其中就包括正在林双顺仓库里提货的狄思强。

林双顺若只是生产劣质眼镜,其实算不上制假售假。

但他为了将眼镜卖出高价,又印刷了好几沓的假商标。

五厘钱的名牌商标往眼镜架子上一贴,让眼镜的身价立马翻倍。

这年头街面上的假货多得是,就算民警想抓也抓不干净。像林双顺这种的,也就是狠狠罚款,再狠狠批评教育一顿,就能放人了。

连林双顺这个老板都不会蹲班房,那狄思强就更不用担心了。

他进了派出所以后,好吃好睡,人家让他联系家人来接,他也不动地方。

这点小场面,没必要惊动

家里,

省得郭美凤一惊一乍的。

然而,

原以为交点罚款就能结清的案子,却陡生变故。

之前来报案的那老太太,听说制假源头被抓到了,又再次跑来提供线索。

她闺女说了,这眼镜也不算完全造假。

她买给闺女的那副名牌太阳镜,虽然镜片是劣质的,但是眼镜架却是真的牌子货。

她闺女说了,这架子商把眼镜卖得这么便宜,镜架肯定是“水货”!

请民警同志赶紧查查他们的水货是从哪里来的。

好家伙,民警们又请工商局的同志来检查被收缴的这批眼镜架。

其中果然混杂了大量的名牌水货。

人家国外淘汰下来的旧款眼镜架,全被他们论斤称重,低价走私回来了。

林双顺在商场里有眼镜柜台,这批水货是打算放在商场里当正版名牌眼镜来卖的。

会被分销商拿去街上兜售,并被这难缠的老太太撞上,完全是操作失误。

这回好了,制假售假变成了走私犯罪。

大家都在里面呆着吧。

狄思强待到第二天时,才发现事情大条了。

怕人家把他也当成走私同伙,便主动交代了问题。

民警问得挺细,把他的家庭住址,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,以及眼镜销路都了解得一清二楚。

人家民警没去家里喊人,先往他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打了电话。

听说这人竟然还是那一片有名的混子头头,民警同志就对他的说辞存疑了。

两个审讯的民警板着脸,高深莫测地让他回去好好回忆一下,还有什么没交代的。

直到狄思科带着学生处的老师找到派出所来,他都没交代出什么有用信息。

接待他们的老民警并不知道狄思科被人举报了,瞧见大学老师竟然会陪着学生来派出所捞人,不由对狄思强这个弟弟高看几分。

“同志,我二哥已经在派出所呆了三天了,请问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啊?”

“我们怀疑他制假售假,并有参与走私,贩卖走私商品嫌疑。”

“他近几个月一直留在城里,连京郊都没去过,有切实证据证明他走私了吗?”狄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