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第 111 章(1 / 3)

盖茨比以前注重仪容只是因为社交需要, 现在注重仪容是因为他有个在时尚圈很有名的设计师女友。

他总是认为穿衣只要得体就可,现在却会考虑“穿搭”,并养成了购买时尚杂志的习惯。

而且自从在医院里躺到胖了一圈之后, 盖茨比在康复后立即努力回复以住的身材, 再忙也要抽时间锻炼,身材恢复了不止还比以前更结实,伊莎贝拉上次见他的时候他的倒三角身型还没有这么明显。

他今天穿的是一套湖水蓝的休闲西装,休闲西装的颜色比正式西装更多选择,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神,内配白衬衫及卡其色吊带, 没有打领带,最上面的钮扣随意地敝开,锁骨若隐若现,裤管的底下是棕色的牛津皮鞋, 暗金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到脑袋去,露出轮廓分明的脸型。

盖茨比以住只会穿颜色保守的西装, 但最近多看了时尚杂志,学会了不同类型的穿搭,开始尝试更大胆的颜色。

他的身型本来就高大, 穿西装特别好看,显得他宽肩窄臀。

盖茨比以前随便穿一穿都很帅气, 现在会穿搭了更有气质,可得看牢点。

她忍俊不禁:“难怪艾伦刚刚的脸那么臭,原来是你来了。”

盖茨比非常无奈:“他差点就不让我进来呢。”

“怎么有空来?不用工作吗?”还沉醉在惊喜的心情之中的伊莎贝拉走过去给他一个怀抱。

她现在感觉有点飘飘的,自时装秀开始后她的肾上腺素一直维持在很高的水平, 让她这个人都很亢奋, 刚要平复一点呢就见到许久不见的男友, 又回到那种很激昂的状态。

“请了一个短假期来看看你。”盖茨比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。

“可是你这假期都花在坐火车上面了。”伊莎贝拉看着他心痛道。

可不是吗?从纽约过来洛杉矶需要好几天的时间,坐都坐的屁股痛了。

“别担心,这是值得的。”盖茨比安慰她说,“你还有事情要忙吧?先去忙吧,我在这里等你。”

“嗯。”伊莎贝拉眉眼弯弯,跟他开玩笑,“别被模特儿拐走了。”

她刚要走,男人却忽然抓住她。

盖茨比将女孩轻扯到自己怀里,扣住她的下巴吻住那片唇瓣。

“咳咳!”

不等他加深这个吻,一阵突如其来的咳嗽声打断了两人的甜蜜时光。

伊莎贝拉下意识的推开盖茨比,看向门口的方向,只见艾伦抱着双手站在那里,并且用一种极度不赞同的目光看着两人。

“记者和客人都在找你,别蹭蹭磨磨了。”他不耐烦的催促道,还不忘瞪了盖茨比一眼。

盖茨比:“……”

……

《洛杉矶日报》:“伊莎贝拉·布朗特:男士时装也要化繁从简”

《纽约时报》:“希莱尔首场高定时装秀最瞩目的竟是它?”

《纽约邮报》:“希莱尔即将推出男装线!”

这次高定秀有两大重点:一,希莱尔要推出男装线;二,希莱尔要推出第一个手袋。

自伊莎贝拉亲口确认手袋会在高级时装店上架后,它们的询问度超级高,她每天都会接到熟客的电话问能不能给她留一个。

H字金属扣的长方形翻盖包取名为“Miss Bella”,以伊莎贝拉自己的名字来命名,贝壳流苏包则取名为“The Flapper”。

起初伊莎贝拉也不确定是否真的要用自己的名字来给手袋命名,因为这在她看来很狂妄,然而工作室的其他人却跟她持相反的意思——狂妄又怎样?考虑到她在世人眼中是一个怎么样的传奇人物,她的确有着狂妄的资本,她的名字会让整个系列更具纪念价值。

伊莎贝拉的全名太长太拗口了,于是取了她的小名贝拉。

Flapper(时髦女郎)就更加不用解释了,它是1920年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之一,原意是“刚刚学会飞的小鸟”,指是的新一代的反叛女性,她们穿短裙和裤子,梳着短发,抽烟喝酒,她们独立且开放,不受传统的价值观束缚。

这个流苏包很适合时髦女郎们带去派对,又很抢眼很有个性,于是以她们取名。

自美国迈入享乐主义以及新艺术运动盛行的时代后,同时女性意识觉醒,时髦女郎便就此诞生,不仅纽约和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,连乡镇地区的女士都剪掉了长发,所以伊莎贝拉至今仍保留着长发实在是一件让美国人惊讶的事情。

人们都以为她会是第一个把长发剪去的,毕竟她一直都走在时尚的最前端,可是并没有,曾有记者就这件事问她为什么不剪短发,她回答:“我只是喜欢自己长发的样子,不管长发还是短发,每位女性都应该按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来打扮。”

本来因为她一直保留着长发造型而传出了一些不好的评价,说她作为一名女权主义者竟不愿意抛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