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十五章 尚力(3 / 3)

玄门,避世隐居,懒得出山的心情了。 这要怎么管,这能怎么管?难道大喊一声,你们不要再打了啦,人家就会停手吗?还是你也加入进去,把不听话得都杀光,天下就太平了呢?或许以修行者超凡的实力,能称霸一方,守护一方平安了。但这方乐土之外呢?狼要吃肉是狼的天性,人要争利也是人的天性,这世上又哪里有真正长久的太平? 这种景象见得久了,确实难免会生出心灰意冷,生出天命奈何的念头。不过李凡到底还是刚穿越来也没几年,血犹未冷,又刚学了《非命》,于是遇到了这种剧情,他还是会出手的。 当然,因为各种日常实在太多了,李凡也没空一个个管,更没工夫听人解说,分辨清白,所以他也是有选择性的。 比如妖怪捕猎凡人,那就除妖,胡虏劫掠百姓,那就诛虏,兵匪残杀平民,那就剿匪。总之那种‘穿草鞋的’被人欺负,他就出手帮一把。飞剑下来一巴掌把妖怪胡虏藩军打成肉泥,然后飞剑一溜烟飞走,也不在乎那点心情。 而如果是藩镇兵匪两边持刀的互砍,或者被追杀的是达官显贵,富商豪族,又或是玄门修士间的斗剑斗法,那他就懒得掺和了。有钱有势手里有刀,那就各凭本事,自过杀劫,争夺气数去吧,谁的命还不是自己砍出来的? 这样一心赶着去吃席,李凡已经尽可能跳过各种支线了,但这一路还真的是磨难重重,居然又给人拦下来了。 寻常人见到飞剑而过的元婴真人躲都来不及,敢上来阻拦,而且真能把李凡拦下来的,自然不是泛泛之辈。 这是个燕颔虎须,豹头环眼的元婴将,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,顶上乌云雉羽寒铁兜,手里一柄四丈长,碗口粗,霸王槊,枪锋正寒。背上一张百石强,满月开,撼天弓,弦动雷惊。连座下一头吊睛白额大虫,也是元婴的妖王,挟风带电,踏着火云,当空越来,当面就把李凡拦住,声如滚雷,开口便骂, “呔!那贼秃!这飞剑莫不是我送给大侄子的神兵!你从何处得来!” 只远远气场一照,李凡就瞧出来了,这却是个正儿八经的武神,不是随处可见的杂鱼。又听他这么一吼,也约莫猜道是什么情况了,于是稽首道,“未请教将军大名。” “请尼玛的死秃驴!你爷爷我乃是天兵军先锋高骜!敢偷我高家的东西!受死!” 第三百十五章 尚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