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八十四章 化凡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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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永恒离开几年后,柳神也离开了天庭,将自己的记忆封印,开始于残破的九天中体验生活。

希望能借此,迅速稳固自己准仙帝层次的修为。

以凡人的身份,去感受人间疾苦,去感受天地真理。

……

天幻星,一颗小小的星球,石永恒化凡后,身躯化为十来岁的模样,流浪于此星之中,以风行天的身份。

乞讨过,偷盗过,只为生活。

“打,打死这个小乞丐,竟敢偷袭本少的东西。”

“呜呜,我再也不敢了!”

刚刚偷得一只鸡的风行天正乐悠悠的,准备回自己的小破庙饱餐一顿,突然听到前方喊打声,求饶声。

蹑手蹑脚上前一看,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,蓬头垢面,正被一群人打,远处一个衣着华丽、十一二岁的小孩,正满脸凶狠。

虽然他风某人偷鸡摸狗样样精通,却也有一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心。

制造动静,将鸡扔出去,吸引几人注意后,突然钻出来,拉着小女孩不要命狂奔。

“哪来的小乞丐?还想当英雄,追,一起打!”

“是,少爷!”

……

偷鸡摸狗惯了,对附近熟悉得很,没多久就甩掉了几人,看着小女孩,此时已累得气喘吁吁,面色通红。

“咳咳,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,只顾逃命了。

哎,虽然我也过得很不得意,,奈何我这个人天生慈悲心肠,小妹妹,以后就跟着我混了。

有吃的,一起吃,没吃的,就一起挨饿吧。”

“谢……谢谢大哥哥!”小女孩明显还有点认生。

“不客气,对了,我叫风行天,无父无母,孤儿一个,模糊记得,十岁时生了一场比拟,差点死了。

好了之后,之前的事,全部忘了。

小妹妹,你叫什么?”

小女孩茫然,道:“名字?我……不知道!”

“这么惨?这么说来,咱们还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啊。

这样,风行天这个名字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,怎样,威风不?风行天下!

我也为你取一个吧,就叫风铃,希望你以后性格开朗活泼。

先带你回我家,我有一个发财大计,咱们再慢慢合计合计。”

太阳落魄后,风行天带着风铃来到破败不堪的小破庙中。

“这是你家?”

风行天一脸自豪,道:“对啊,就是我家,怎么样,大吧?

现在是落魄了点,终有一天,要将其改造,比镇上富商的豪宅还大。”

所谓发财大计,没多久,小女孩表示无语,这发财大计,就是去偷。

当然,用风行天的话来说,这叫江湖救急。

时间悠悠,随着两人年龄的长大,能够自力更生后,在小破庙中,修修补补,虽然不豪华,也没有全部修补,也不会透风漏雨了。

长时间相互扶持,两人之间虽以兄妹称呼,却也有开心,有难过,有愤怒,还有一丝朦胧的牵挂。

每日为了一点银两奔波,也和其他人会有冲突而打架。

一回到家,总会有一方做好饭,等待着对方回家,虽然粗茶淡饭,却也过得舒适。

甚至,风行天开始学做生意,刚开始赔本陪大了,但风铃依旧不离不弃,支持着他。

陆陆续续失败几次后,时来运转,生活开始好了起来,小破庙被改善了,成为了富丽堂皇的屋舍。

而此时,两人都接近三十岁的年龄了。

生活好了,一有空,两人都会一起外出旅游,一起去游山玩水。

每到特殊节日,风行天也会准备各种精致的礼物逗风铃开心。

“当家的,今天运气不错,卖出了不少东西,够我们生活一阵子了。”

风铃脸上有的只是疲惫,还有脸上布满了风霜的痕迹,但那清澈透亮的眼神中带着欣喜之意。

风行天也很高兴,“铃儿,都说了,这些事交给我就行,你在家就行了。”

“没事,反正在家也无聊,还不如出去帮你,正好打发时间。”

“明天我们俩去镇上逛逛,好久不去了。”风行天脸上也带着欣喜,带着开心,用粗糙的双手捏了捏柳神的脸蛋。

风铃瞥了一眼风行天,嚷嚷道:“都已经三十岁了,还跟个小伙子一样。”

“好了,睡觉吧,明天还得去镇上呢。”

烛光熄灭,盖被子,风铃毫无形象的抱着风行天睡着了,脑袋就枕在他的胸膛上。

小时候落魄,每逢打雷下雨,风铃就会被吓,后来风行天直接让她来与自己睡一张床,久而久之,二十载了,刚开始是没改掉习惯。

后来,双方都有了朦胧的好感,也就没在意这些。

……

天幻星外,一道朦胧的身影突然出现,这是石昊。

他推演不到石永恒的踪迹,却不是每个人都能遮掩住他的推演。

此时的石昊一脸懵圈,“我……好家伙,怎么跑到一起来了?”

随即嘿嘿笑了起来,那声音令人毛骨悚然,幸灾乐祸。

“看来,我这是快有